2010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高职)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1-04-08 浏览次数: 726

      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和华东地区,拥有东航、上航、春秋航、吉祥航、国航、南航等多家基地航空公司,未来必将成为中国连接世界各地的空中门户和国际航空枢纽。为了满足上海及华东地区民航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和储备国际化的优秀空中乘务人才,我校依托上海多家航空公司,走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之路,经上海市教委批准,自2008年起开设空中乘务专业(高职)。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设上海四个中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精神,学校对该专业实行学历教育、职前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推荐服务、教学实践与用人需求相结合及聘请民航专家全程参与人才培养的办学模式,使学生一专多能,更符合航空公司以及现代高级服务业的用人需求。目前,我校2011年毕业的空中乘务专业已有近三分之一学生被上海地区一些航空公司招聘录用。

 
一、         招生学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         招生专业:空中乘务
三、       学校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四、         招生层次:高职
五、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六、         招生人数:上海39人,安徽6人,(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2010年招生计划为准)
         招收科类:文理兼收
八、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上海地区学生:2010年3月25日—4月17日 上午9:00—下午3:00
外省市学生:接受电话报名或寄个人简历报名(面试当日现场确认)
地点:上海市漕宝路120号北校区19号楼113室(招生办)
       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4月17日(周六) (兼外省市考生报名确认)
地点: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十、         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男女兼收
十一、      报名条件
1、考生需符合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还需符合民航招生的身体条件:
1)、身高:女:162-172厘米     男:172-182厘米
2)、身体: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五官端正,外貌清秀
3)、视力:男性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 女性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无斜视、无色盲;
4)、体重标准:(身高-110)±10% ;
5)、口齿清晰,牙齿整齐、无纹身、无口吃、无腋臭、无晕船晕车;
6)、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皮疹、体斑、及色素异常;
7)、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十二、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高考报名号;
3、2寸彩色报名照1张,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
十三、 体检:
时间:2010年4月25日(周日)
面试合格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民航华东医院升空体检(体检费自理)。
十四 录取原则:
1、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人数:按招生计划人数1:5比例确定。
2、面试和升空体检须合格;
3、须参加2010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6月份高考);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面试成绩和高考考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参考英语成绩);
十五、 收费标准:
学费按市物价局、市教委规定收取: 7500元/学年;
职前岗位培训费(自愿):6000元/学年;                               
空乘专业服装费(自愿):1800元,新生入学一次性代办收取;
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核准收取:500-1200元/学年。
十六、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邮编:200235  
电话:021-64941403(招办)、64942071、64083863